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气象部门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气办发〔2020〕9号)和《关于建立全市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机制的通知》(厦安办〔2020〕19号)等文件要求,为切实加强防雷安全监管,全面落实企业防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企业的防雷安全生产水平,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企业防雷安全自查自纠工作,请你单位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并填写自查自纠表(附件1)。
今年我局将探索运用信用手段开展防雷安全分级分类监管,有针对性的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对于信用较好的企业适当减少检查频次或免于检查,并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对于信用较差的企业将从严监管。
自查自纠表和信用承诺书(附件2)于4月30日前报所属区气象主管机构(岛内报市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备案(邮寄地址见附件3)。
5月1日至9月30日,市、区二级气象部门将开展督查抽查,请各单位落实好相关主体责任,对抽查中发现的防雷安全隐患,将督促整改落实;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整改落实的,将依法进行查处,并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及上级监管部门反馈。同时我局将把检查和执法结果纳入信用信息管理,在信用平台和我局门户网站予以公开公示。
请贵单位给予积极配合,抓好工作落实。
2.应安装防雷装置单位信用承诺书
3.自查自纠情况表邮寄地址
厦门市气象局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