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气象局解除重大气象灾害(暴雨、强对流)Ⅳ级应急响应的命令编号:2024–10 号

发布时间:2024-04-18 10:09

福建省气象局解除重大气象灾害(暴雨、强对流)级应急响应的命令

编号:202410

根据最新天气形势分析,省局决定于2024年4月18日10时00分起,解除重大气象灾害(暴雨、强对流)Ⅳ级应急响应。

请省局办公室(应急办)、减灾处、观测处、预报处,省气象台、气候中心、信息中心、大探中心、气象服务中心、预警中心、气科所、灾防中心、机关服务中心、宣教中心及各设区市气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气象局根据实际研判,变更或解除相应应急响应级别。

近期强对流天气频繁,请各级气象部门继续加强24小时值班值守,做好天气监测预警服务各项工作。

特此命令。

命令人:吴德辉

                2024年4月18日9时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