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颁布执行

发布时间:2015-07-17 15:42

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提高气象灾害防范、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台风、暴雨、强对流天气(雷电、冰雹、雷雨大风)、低温(霜冻、冰冻)、干旱、高温、大雾、霾、沙尘等气象灾害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保障。720日长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泰政办(2012)122号发文《长泰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并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该预案以以人为本、减少危害;预防为主、科学高效;依法规范、协调有序;军地协同、信息共享;分级管理、属地为主为原则。包括组织体系、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恢复与重建、应急保障、奖励与责任追究、预案管理等方面内容,明确气象局等27个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使气象灾害应对工作更加规范有序、运转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