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市政府办公室为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市人民政府各工作机构的信息由信息生成和保存机构负责公开。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的政府信息,主要是:
(1)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2)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3)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4)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具体信息目录可从市政府办公室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获取。
2、公开形式
市政府办公室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中国漳州”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址为http://www.zhangzhou.gov.cn/;在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此外,还将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公开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3、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内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需要,申请获取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外的相关政府信息,可以直接在“中国漳州”政府门户网站上填写并递交《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或从“中国漳州”网站下载并填写《申请表》,向办公室受理机构递交书面申请表。
1、书面申请受理机构: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科
咨询电话:0596-2026675
传真号码:0596-2025068
电子邮箱:fjzzxxgk@163.com(仅供答复使用)
通信地址:漳州市胜利西路118号市政府办公室
邮政编码:36300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可向受理机构处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在“中国漳州”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本,具体网址为http://www.zhangzhou.gov.cn/。申请人可通过前述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1)通过互联网申请
申请人在“中国漳州”政府门户网站上直接填写并直接递交电子版《申请表》即可。
(2)书面申请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处理
本机关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则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向申请人提供信息或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本级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对本级监察机关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处理不满意的,可向上级业主务管部门、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