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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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18-33号
根据最新天气形势,我局决定于11月3日9时00分解除重大气象灾害(台风)Ⅳ级应急响应。请区局办公室、业务科、气象台、服务中心、探测与信息保障中心继续加强值班,做好后期的气象预报服务工作,并抓紧做好对本次天气过程的分析、总结和评估工作。
特此命令。
命令人:高诚良
2018年11月3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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