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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综合实验区气象局解除重大气象灾害(台风)Ⅳ级应急响应的命令(编号:2018-33号)

发布时间: 2018-11-03 09:01    【字号:  

编号:2018-33

 

根据最新天气形势,我局决定于113900解除重大气象灾害(台风)Ⅳ级应急响应。请区局办公室、业务科、气象台、服务中心、探测与信息保障中心继续加强值班,做好后期的气象预报服务工作,并抓紧做好对本次天气过程的分析、总结和评估工作。

特此命令。

 

 

 

命令人:高诚良

201811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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