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气象局维持气象灾害(台风)Ⅲ级应急响应,同时启动气象灾害(暴雨)Ⅳ级应急响应的命令

发布时间: 2023-09-03 17:06    【字号:  

厦门市气象局维持气象灾害(台风)Ⅲ级应急响应,同时启动气象灾害(暴雨Ⅳ级应急响应的命令

编号:2023-53

根据最新天气形势分析,市局决定于2023931700分维持气象灾害(台风)Ⅲ级应急响应,同时启动气象灾害(暴雨)Ⅳ级应急响应。

请市局应急办、市气象台、气象服务中心、灾防中心、机关服务中心维持气象灾害(台风)Ⅲ级应急响应,同时进入气象灾害(暴雨)Ⅳ级应急响应工作状态,各区局根据实际研判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级别,各单位要按照流程做好应急响应工作。在应急响应期间,相关单位每天14:10前须向市局应急办(办公室、业务处)报送应急响应工作情况。

特此命令。

命令人:林秀斌

                    2023931700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