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气象局关于印发莆田市气象部门2023年社会监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及任务分工的通知

来源: 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3-03-02 15:46    【字号:  

各县(区)气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精神,切实提升气象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根据莆田市委市政府和福建省气象局政策法规处年度工作要求,结合全市气象部门工作实际,制定莆田市气象部门2023年社会监管及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一、气象社会监管主要事项

气象部门依法履行对“雷电灾害防御、升放气球、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行业气象台站、气象信息发布传播以及气象专用技术装备使用”等六个方面社会监管事项。

二、气象行政执法检查对象

气象部门行政执法检查主要对象有:全市雷电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的机构;升放气球资质单位;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的单位;行业气象台站;气象信息服务、传播单位等。

三、检查内容及责任分工

检查内容以行政权力清单、“互联网+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和检查实施清单为基础,并按照分级管理为职责,依法对被检单位的台账资料、现场管理情况等方面进行检查。

(一)按照年度所确认的雷电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名单,各县区局主要检查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是否落实雷电灾害防御安全主体责任,所安装的雷电防护装置是否符合防雷规范要求。(责任单位:各县(区)局、市局法规科)

(二)由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审批的履行报批手续的情况,包括设计审核、竣工验收等项目检查以及现场核查情况;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资质是否持续符合要求,开展检测业务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责任单位:各县(区)局、市局法规科,市局灾防中心(防雷监测技术中心)为防雷技术支撑责任单位)

(三)建设工程项目规划是否符合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要求,实际施工情况是否符合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行政许可决定要求;是否存在侵占、损毁、擅自移动气象设施或侵占气象设施用地等行为。(责任单位:市局法规科、市局业务科、相关县(区)局)

(四)行业气象台站是否遵守国家制定的气象标准、规范和规程,是否汇交气象探测资料,气象专用技术装备使用是否合格等。(责任单位:市局业务科、市局信保中心、相关县(区)局)

(五)升放气球单位资质是否符合要求;升放气球活动是否进行审批,升放气球是否达到安全要求。(责任单位:各县(区)局、市局法规科)

(六)气象信息服务单位备案、气象资料的获取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气象信息传播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责任单位:市局法规科、市局气象服务中心、市局业务科)

(七)辖区内开展区域气候可行性论证推进情况检查。(责任单位:各县(区)局、市局法规科)

四、气象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机制

(一)检查事项全覆盖。依法履行气象行政管理职能,所有检查事项应做到全覆盖。在巩固防雷和升放气球执法检查成效的基础上,年内要加大对行业气象台站、气象信息传播和利用等领域行政执法检查的力度。

(二)检查方式。气象行政执法检查主要分为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双随机”抽查和联合检查等方式,各项检查方式按照有关规定开展。

(三)检查频次。合理确定双随机抽查比例。按照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的要求,对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按照上下半年各50%的比例开展;对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的执法检查,本辖区内设立分公司的检测机构抽查比例不高于10%,未在本辖区内设立分公司采取走读等方式开展检测业务的检测机构实行全覆盖抽查检查;其他执法检查事项如未挂起,且有固定检查对象,按5%比例抽取。同时,要积极配合当地市场监管、商务、应急等部门“双随机”联合检查工作。

(四)其他检查督查安排。一是根据上级部门和地方政府部署的各类安全检查专项任务,结合阶段性、季节性、法定节假日等特殊时间段,及时调整执法检查计划内容,统筹安排做好专项检查督查工作,形成纵横联动协同监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定期组织“回头看”,及时跟踪整改情况,形成闭环。

五、气象社会监管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要切实增强依法履职意识,认真履行部门监管职责。要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全年执法工作任务和目标,进一步细化执法工作计划,确定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将执法工作任务明确到人。要全面建立、落实执法责任制,严格按审批的计划执行,确保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的顺利实施。

(二)规范执法,履职尽责。要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严格执法程序,严肃查处违法行为;要建立完善执法台账,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逐条登记造册,如实、规范填写执法文书,及时整理归档,建立执法档案。要督促隐患整改,抓好跟踪整改落实。

(三)强化监督,落实责任。要健全完善执法督查督办工作机制,明确督办工作内容、督办工作流程和督办责任落实等,进一步强化部门内监督,实行闭环管理。要积极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提高案卷制作水平,促进监督执法尺度的统一。要大力推行部门内交叉检查和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有效提升执法人员办案能力。

(四)强化学习,加大宣传。要认真系统学习气象法律法规,夯实业务理论基础。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在“3.23”、“5.12”、“12.4”等重要时间节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博、微信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气象法律法规和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宣传。要积极参加部门和地方组织的相关执法培训,因地制宜组织本单位执法培训。要及时总结和宣传执法监督检查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为气象执法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五)规范执法,严明纪律。执法人员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秉公办事,公正执法。要严格执行执法主体资格管理、执法人员管理等制度,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要进一步规范执法人员的言行举止,树立服务型执法理念。对执法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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