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气象局启动气象灾害(暴雨)Ⅳ级,同时维持重大气象灾害(强对流)Ⅳ级应急响应命令(编号:2024-05号)

发布时间: 2024-04-22 09:07    【字号:  

编号:2024–05

根据最新天气形势分析,市局决定于2024422900分启动气象灾害暴雨Ⅳ级同时维持重大气象灾害(强对流)Ⅳ级应急响应

请市局应急办、市气象台、气象服务中心、信保中心进入暴雨及强对流级应急响应工作状态。各县(区)局根据天气演变趋势研判,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流程,做好相关应急响应及各项气象服务工作。

特此命令。

     命令人:罗艳艳

          2024422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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