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气象局将重大气象灾害(暴雨)Ⅰ级应急响应调整为Ⅱ级应急响应命令2023-28号

发布时间: 2023-09-06 20:20    【字号:  

编号:2023-28号

根据最新天气形势,莆田市气象局决定从2023962000分起将重大气象灾害(暴雨)Ⅰ级应急响应调整为Ⅱ级应急响应。

请市局各直属单位、各内设机构立即进入重大气象灾害(暴雨)Ⅱ级应急响应工作状态,各县(区)气象局根据天气演变趋势研判及灾害风险,适时调整相应等级应急响应。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流程,做好相关应急响应及各项气象服务工作。在应急响应期间,单位按规定时间报送应急响应工作情况。

特此命令。

           命令人:林莉珍

           202396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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