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气象局调整重大气象灾害(台风)III级为重大气象灾害(暴雨)Ⅱ级应急响应命令2021-39号

发布时间: 2021-08-06 09:27    【字号:  

编号:2021-39号

根据最新天气形势,莆田市气象局决定从2021年8月6日9时00分起调整重大气象灾害(台风)III级为重大气象灾害(暴雨)Ⅱ级应急响应。

请市局应急办、气象台、服务中心、信保中心、灾防中心立即进入重大气象灾害(暴雨)Ⅱ级应急响应工作状态。各县(区)局根据天气演变趋势研判,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流程,做好相关应急响应及各项气象服务工作。

特此命令。

命令人:林莉珍

2021年8月6日8时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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