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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19-29号
根据最新天气形势分析,我市降水强度已明显减弱,我局决定于7月11日17时30分解除重大气象灾害(暴雨)Ⅳ级应急响应。
请各有关单位继续做好后续气象服务工作。
特此命令。
命令人: 陈春忠
2019年7月11日17时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