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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18-39号
根据最新天气形势,莆田市气象局决定从11月3日9时00分起解除重大气象灾害(台风)Ⅳ级应急响应。
请各有关单位继续做好后续气象服务工作。
特此命令。
命令人:陈春忠
2018年11月3日9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