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首批!两岸气象(风工程)标准共通试点项目获批立项

发布时间: 2022-06-21 13:44    【字号:  

近日,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下达两岸标准共通试点项目的通知》(闽市监标准〔2022〕147号),由平潭综合实验区气象局申报的《两岸气象(风工程)标准共通试点》获批立项。此次开展标准共通试点建设,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岸要应通尽通,提升行业标准共通”重要指示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实践和大胆尝试。

近年来,实验区气象局积极探索两岸气象融合发展新路。2017年牵头制定《台湾海峡海上航运气象灾害风险等级》地方标准,并有效应用于两岸航运气象保障服务,该标准获评自贸区创新举措全国首创。与福州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台湾淡江大学风工程研究中心等两岸科研院所,共同开展闽台两岸基本风速和平均风速剖面预测、结构风荷载对标等方面的研究。2021年联合福建土木建筑学会台湾注册职业人员分会在岚成功举办“海峡两岸建筑与桥梁工程学术研讨会”;同年,联合福建工程学院和福建省土木建筑学会举办“2021年海峡两岸工程建设与管理论坛”。

实验区气象局基于前期工作基础,通过广泛调研,最终确定了《两岸气象(风工程)标准共通试点》选题,在省、区市场监管局和省气象局法规处等专家的指导下,顺利完成申报和答辩,作为全省气象系统唯一一家单位,通过试点立项。

下一步,实验区气象局将聚焦防灾减灾和“气象+”领域,开展两岸气象灾害标准及用语、两岸风工程领域气象服务标准共通研究,加强与两岸院校所、协会及其他地市气象局的合作与交流,多措并举,扎实推进两岸气象领域标准共通研究工作顺利进行,为“两岸气象融合发展先行区”建设贡献力量。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