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气象局调整重大气象灾害(台风)
Ⅱ级应急响应为Ⅲ级应急响应的命令
编号:2020-16号
根据最新的天气形势,宁德市气象局决定于2020年8月4日11时00分起将重大气象灾害(台风)Ⅱ级应急响应调整为Ⅲ级应急响应。
请市局办公室(应急办)、业务科、气象台、信保中心、服务中心进入台风Ⅲ级应急响应工作状态。各县(市、区)气象局根据实际研判进入相应应急响应级别。
请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流程做好应急响应及各项气象服务工作。市气象台和各县(市、区)气象局每天14时前须向市局业务科报送应急工作情况(包括天气及灾情实况、预警预报信息、服务情况、应急响应组织工作情况等)。
特此命令。
命令人:左平昭
2020年8月4日10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