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14号
根据最新天气形势分析,龙岩市气象局决定于2024年4月26日10时50分起,调整气象灾害(暴雨)Ⅲ级应急响应为Ⅳ级应急响应,同时维持气象灾害(强对流)Ⅳ级应急响应。
请市局办公室(应急办)、业务科、气象台、灾防中心、信保中心、雷达站、服务中心按照要求进入气象灾害(暴雨、强对流)Ⅳ级应急响应工作状态。请各县(市、区)气象局根据实际研判进入相应应急响应。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气象灾害Ⅳ级应急响应工作流程做好各项工作。
特此命令。
命令人:蔡菁
2024年4月26日10时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