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2017-06-25     发布时间: 2019-04-19 15:23    【字号:  

龙岩市气象部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抓好2019年全市气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根据省政府安委会《关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闽安委20194号)、《龙岩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龙岩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岩市安委20191号)以及《福建省气象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防雷和施放气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闽气办发〔20194)要求,经研究决定,2019年在全市气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以下简称“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摸清防雷和施放气球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实行隐患分类分级管理,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监管单位全面开展专项行动,最大限度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一)为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落实,成立“防雷和气球施放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局长罗保华同志担任,副组长由政策法规科科长刘禄元同志担任,成员主要有法规科、灾防中心、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组成,负责指挥、协调、督查防雷和施放气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组长:罗保华

副组长:刘禄元

成员:肖秀珠、陈菲、马钏、何清芳

(二)牵头单位:市局政策法规科

联系人:马钏,联系电话:0597-2204442

(三)各级气象部门要成立防雷和施放气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的防雷和施放气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三、工作任务

组织全市防雷和施放气球安全监管对象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突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紧盯直接影响安全的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全面深入细致地排查治理安全隐患问题,做到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100%制表列出清单、100%建立台账,重大隐患100%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切实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重要节日、重大会议、关键时段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一)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要深入动员,引导监管对象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确保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员工。要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认真查找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找准问题和短板,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做到“闭环”管理,及时治理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消除事故隐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责任到位、化解管控到位。企业自查自纠工作于3月底前完成。

(二)强化监管责任。要深入排查本地区、本行业领域重大隐患,查找薄弱环节,摸清安全风险,按照“三个必须”的原则,坚持安全生产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坚持安全生产工作抓日常、抓重点、抓长效。要在监管对象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行抽查,通过调研、走访、专家会诊等各种形式,认真开展指导帮助,督促企业隐患整改落实“闭环”管理。各单位对本辖区安全监管重点单位检查全覆盖,其余监管对象进行随机抽查,6月底前检查率不低于15%9月底前检查率不低于30%1011月,组织开展“回头看”检查,督促相关企业单位安全隐患整改到位市局将加强督查,推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落实到位。

(三)强化领导责任。要对标《福建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规定,党政“一把手”率先垂范、务实戒虚,带头履职尽责,带头担当作为,带头深入一线调研指导,推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分管领导要认真履职,组织落实,协助“一把手”抓好统筹,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各项工作。

(四)强化监管执法问责。要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隐患通报制度,对重大安全隐患应提请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挂牌督办,强化整改落实。对隐患排查专项行动走过场、整改治理不力的,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要严格执法,并及时予以公开曝光。严格落实执法“双公示”制度,及时公开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信息,把检查和执法结果纳入信用信息管理,在信用平台和门户网站予以公开公示,倒逼监管对象有效落实主体责任。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相关安全事故,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市、区)气象局“一把手”带头深入调研指导,推动隐患治理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分管领导要协助“一把手”抓好统筹,协调解决行动过程中的难点问题,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市局统一组织和部署全市气象部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各单位根据职责要求和当地政府规定,通过调研、走访、专家会诊等各种形式,认真开展指导帮助,适时组织“回头看”和抽查,督促抓好隐患整改,落实闭环管理。

(二)创新工作方式。一是转变工作作风,注重工作实效,杜绝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随机走访”等工作方法,重点存在薄弱环节、安全基础差的生产场所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安全基础好、管理规范、多年没有事故的生产单位少检查多提醒。二是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既要防止工作方式简单化,又要敢于当“铁面包”,严抓严管,曝光重大隐患,严惩违法行为。

(三)加强宣传报道。要充分借助各类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加大对隐患治理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大力营造安全生产齐抓共管、人人参与的良好舆论氛围。加大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力度,鼓励群众举报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

(四)加强材料报送。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情况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做法,通报典型违法案件和工作情况,将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列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各单位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8日之前报送防雷和气球施放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和相关统计表,1215日之前报送防雷和施放气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材料通过notes报送市局政策法规科(抄送市局办公室),联系人:马钏,联系电话:2204442

附件:1.防雷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

2.施放气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