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气象局机构设置

发布时间: 2015-04-16 15:17    【字号:  


  福建省龙岩市气象局是国家基础性公益事业单位,内设管理科室4个,直属事业单位5个,1个高山气象雷达站,下辖7个县(市、区)气象局。主要承担对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法规建设、行业管理、业务管理、雷电灾害管理、气象科技攻关与成果推广和天气预报及气候预测、气象科技服务、人工影响天气研究和应用、地面气象观测等工作。

(一)办公室(效能办):组织协调机关工作和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政务信息、目标管理、文秘、机要、保密、宣传、档案、办公自动化、文印、收发等工作;草拟综合性文件、报告、总结、计划、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检查、催办等工作。负责归口管理本市气象行业规划计划项目;负责管理、实施预算、决算、项目建设、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统计等工作;指导全市气象部门各类资金管理。 办公电话:0597-2290819

(二)业务科技科(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负责气象综合观测、气象预报预测工作、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信息网络和技术装备保障等业务管理工作。负责制订本行政区域内监测网络业务的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全市性监测网络业务、预报业务现代化建设;负责气象台站探测环境保护的技术把关工作;负责信息共享管理;组织协调灾害性天气联防;负责突发气象灾害应急管理;负责管理气候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负责生态与农业气象的规划实施;负责组织实施全市性现代化建设;组织科技成果及新技术、新业务的推广。龙岩市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公室挂靠该科。 办公电话:0597-2105231

  (三)人事教育科(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负责市局管理干部的考核、任免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全市气象系统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录用调配、奖励、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合同人事档案等各项人事管理工作;拟定人才培养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职工在职教育、培训的组织管理等;承担直属机关党委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日常工作;归口管理工会、共青团、妇女、统战、侨务工作;协助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做好气象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市气象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宏观指导;承担市气象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及服务等工作。办公电话:0597-2109080。

  (四)政策法规科:负责行政法规管理、行业管理、标准化管理工作;组织草拟地方性气象法规、政策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和管理气象行政执法,承担气象行政复议、应诉、处罚听正、相关气象行政许可等工作,承办气象行政许可受理窗口相关工作;组织学习、宣传、普及法律法规;负责气象行业管理的综合协调;负责科技服务的宏观协调和政策指导;组织管理雷电灾害的防御工作。 办公电话:0597-2204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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