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1-43号
根据最新天气形势分析,福州市气象局决定维持重大气象灾害(暴雨)IV级应急响应,同时于8月3日20时00分起启动重大气象灾害(台风)Ⅳ级应急响应。
请市局应急办、市气象台、市气象服务中心、市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市信保中心、市农试站、市灾防中心、马尾气象分局立即进入重大气象灾害(台风)Ⅳ级应急响应状态。请各县(市)区气象局根据实际研判,进入相应应急响应。
请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流程做好应急响应及各项气象服务工作。
特此命令。
命令人:刘 静
2021年8月3日19时5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