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机关效能建设正向激励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效综〔2017〕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激励措施。
漳州市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5月26日
(文件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漳效综〔2017〕2号漳州市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转发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关
本网编辑:李晓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