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2-02-10 11:08    【字号:  

近日,市政府印发了《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2021〕23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主要任务是到2025年,基本建成适应现代化滨海城市建设需要的全省领先的气象现代化体系,台风路径预报24小时平均误差缩小到65公里以内,暴雨预警准确率92%以上,公众气象服务满意度93分以上。

二、文件依据

《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2021〕23号)

三、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有六部分内容,共十八条。

(一)筑牢第一道防线,提高气象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重点要深化“1262”精细化气象灾害预警联动机制;建立和实施灾害性天气停工停课停业和防御重点单位管理制度;完善“12379”预警信息发布机制;开展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及区划;推进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建设。

(二)保障新时代富美新漳州建设,提高气象服务质量效益。重点要推动数字气象在公共服务、政务服务、城市运行管理等领域应用,融入智慧城市、智慧社区、数字乡村建设;加强海洋气象观测和海上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强化海上航运、水产养殖、港口经济、滨海旅游等重点领域的气象服务保障;建设温室气体观测站,为碳中和评估提供科学支撑;推进九龙江流域等生态系统的气象监测评估和影响预报;加强重污染天气、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联动;开展“氧吧”“福地”等创建申报活动及气候可行性论证、城市通风廊道评估;强化“一县一品”“米袋子”“菜篮子”安全气象保障。

(三)发展智慧气象,提高气象监测预报预警能力。重点要完善立体精密气象监测网,包括优化地面观测站网、天气雷达网、综合廓线协同观测网、重点行业专业气象观测网;推动智能精准的气象预报体系建设,争取灾害性天气预警平均提前量超过50分钟;推进道路安全、城市内涝、地质灾害、森林火险等联合预警和应急联动,构建漳州市气象智慧服务一体化平台;推进人工影响天气五大能力建设。

(四)创新驱动引领,提高气象科技创新水平。重点要推进市自然科学基金气象联合资助工作;高水平建设漳州古雷国家综合气象观测专项试验外场基地、数字福建气象大数据研究所、福建省热带亚热带名优果树特色农业气象服务中心三大科技创新平台;将气象纳入市、县级政府创新团队、专家库,支持将气象部门纳入地方人才培养培训体系和地方干部相互交流体系。

(五)开放协调发展,提高气象治理效能。重点要依我市对台合作平台载体,深化漳台气象科技合作;主动对接或参与闽西南区域和全省科技研发布局,促进气象科技协同创新;强化气象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和应用;完善气象行政执法体制机制。

(六)强化保障措施。重点要加快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落实加大气象事业发展资金投入力度,将建设与运行维持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四、措施亮点

《若干措施》围绕“气象业务高水平、气象服务高质量、气象科技高能级、气象治理高效能”,建设全省领先的气象现代化,有效保障高质量建设现代化滨海城市。

一是有效保障高质量建设现代化滨海城市的客观需求。解决的核心问题是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能力提升问题,明确的十八条措施与全国、全省“十四五”气象事业发展目标和漳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以及各相关行业专项规划有机衔接,为气象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政策依据

二是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的新方法新手段。突出以预报精准为龙头,带动监测精密和服务精细发展,充分应用气象现代化成果,把现代化建设的效益转化为气象“趋利避害”的重要方法和策略,全面提升气象保障防汛抗旱、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生态保护、乡村振兴等方面能力。


解读机构:漳州市气象局

联 系 人:陈艺娜

联系方式:0596-2052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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