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应急管理 > 应急响应

莆田市气象局提升重大气象灾害(台风)IV级为Ⅲ级应急响应的命令(2018-36号)

发布时间: 2018-10-30 16:48    【字号:  

编号:2018-36

受今年第26号台风“玉兔”影响,我市沿海东北风7-8级阵风9-10级,内陆偏北风5-6级阵风7-8级。根据上述情况,莆田市气象局决定从201810301700分起提升重大气象灾害(台风)IV级应急响应为Ⅲ级应急响应。

请市局各直属单位、各内设机构立即进入Ⅲ级应急响应工作状态。各县(区)气象局根据天气演变趋势研判,适时调整相应等级应急响应。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流程,做好相关应急响应及各项气象服务工作。在应急响应期间,相关单位每天14:30前须向市局办公室(应急办)、业务科报送应急响应工作情况。

 

特此命令。

 

 

 

      命令人: 陈春忠

       201810301640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

联系我们| 使用帮助| 加入收藏 加入收藏| 网站地图| 关于我们

福建省气象局 All Rights Reserved电话:0591-83356610

技术支持:福建省气象信息中心 电话:0591-83341956

网站标识码:bm54130001公安机关备案号:京公网安备11041400161号ICP备案:京ICP备050048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