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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气象局将重大气象灾害(暴雨)Ⅱ级应急响应调整为Ⅳ级应急响应的命令2018-22号

发布时间: 2018-08-31 09:11    【字号:  

编号:2018-22

预计31日我市降水范围和强度均明显减弱,根据上述情况,莆田市气象局决定20188319时起将重大气象灾害(暴雨)Ⅱ级应急响应调整为Ⅳ级应急响应。

请各县区局,市局直属各单位、各科室按照Ⅳ级应急响应的要求,做好暴雨监测预警预报服务工作。今天1430分前须向市局办公室上报应急工作情况(包括天气及灾情实况、预报服务情况、应急响应情况、政府部署组织工作情况等)。

特此命令。

 

 

      命令人:陈艺芳

       201883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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