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市气象[ 更换 ]
编号:2018-22号
预计31日我市降水范围和强度均明显减弱,根据上述情况,莆田市气象局决定2018年8月31日9时起将重大气象灾害(暴雨)Ⅱ级应急响应调整为Ⅳ级应急响应。
请各县区局,市局直属各单位、各科室按照Ⅳ级应急响应的要求,做好暴雨监测预警预报服务工作。今天14时30分前须向市局办公室上报应急工作情况(包括天气及灾情实况、预报服务情况、应急响应情况、政府部署组织工作情况等)。
特此命令。
命令人:陈艺芳
2018年8月31日9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