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市气象[ 更换 ]
编号:2018-24号
预计我市降水范围和强度趋于减弱,鉴于上述情况,泉州市气象局决定于2018年8月30日17时30分起将重大气象灾害(暴雨)Ⅱ级调整为Ⅲ级应急响应。请市局办公室、气象台、信息服务中心、信息网络与装备保障中心和业务科等相关科室立即进入暴雨Ⅲ级应急响应工作状态,各县(市)气象局根据实际研判进入相应应急响应级别。
请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流程做好应急响应及各项气象服务工作。各气象台(站)、信保中心及时报送应急期间气象服务情况统计表和观测网络和装备保障运行情况表。
特此命令。
命令人:叶宾宾
2018年8月30日17时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