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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年10月 2021年10月 文号:
效用状态:有效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解读

一、背景依据

  201912月,习近平总书记对新中国气象事业70周年作出重要批示,为推动新时代气象事业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重要指示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推进福建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订出台《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简称《若干措施》)。

  二、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重要指示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有效保障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建设数字气象示范区、海上福建气象保障样板区、清新福建生态气象典范区和两岸气象融合发展先行区,建设全国领先的气象现代化,到2025年,实现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预警水平全国一流,台风路径预报24小时误差缩小到65公里以内,暴雨预警准确率92%以上,公众气象服务满意度93分以上,气象灾害监测率达到90%以上,灾害性天气预警平均提前量超过50分钟。

  三、主要特点

  《若干措施》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气象部门把气象防灾减灾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一年四季不放松、每个过程不放过,为各级党委、政府精准指挥防御气象灾害提供有力支撑。

  (二)保障新时代新福建建设。通过建设数字气象示范区、海上福建气象保障样板区、清新福建生态气象典范区和两岸气象融合发展先行区,建设全国领先的气象现代化,有效保障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

  (三)注重气象科技创新。把科技创新作为引领气象事业发展的第一动力,推进人才优先发展,力争在核心关键技术攻关上取得重要进展,推动实现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的目标。

  (四)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持续深化气象省部合作,重点提高小局地、短历时、强降水天气监测预警的准确率、命中率、提前量,延长突发性、极端性、高影响天气的预报时效。

  四、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包括六部分:

  (一)筑牢第一道防线,提高气象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健全气象灾害防御机制,压实分级负责的气象灾害防御主体责任。强化台风、暴雨和强对流等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预警。

  (二)保障新时代新福建建设,提高气象服务质量效益。加快数字气象示范建设,强化海上福建气象保障服务,增强清新福建生态文明气象服务能力,提升乡村振兴气象保障水平。

  (三)发展智慧气象,提高气象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完善立体精密气象监测网,提高智能数字预报精准度,提升智慧气象服务精细度,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

  (四)创新驱动引领,提高气象科技创新水平。强化气象科技支撑能力,加大气象科学研究项目投入,支持开展探索性、原创性研究。加强气象人才队伍建设。

  (五)开放协调发展,提高气象治理效能。推动闽台气象融合发展。大力推进闽东北、闽西南气象协同发展。加强老区苏区气象现代化建设。健全气象法治保障。

  (六)强化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资金保障、加强考核评估等三个方面提出具体保障措施。

  五、关键词诠释

  “12379”:为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专用号码。

  靶向发布:指预警信息点对点发布。

  气候可行性论证:指对与气候条件密切相关的规划和建设项目进行气候适宜性、风险性以及可能对局地气候产生影响的分析、评估活动。

  两极两带三轴六湾区:两极指福州都市圈、厦漳泉都市圈;两带指沿海城镇发展带、山区绿色发展带;三轴指北部福州宁德至南平、中部泉州莆田至三明、南部厦门漳州至龙岩山海发展轴;六湾区指三都澳、闽江口、湄洲湾、泉州湾、厦门湾、东山湾。

  知天气:为省气象局牵头开发的手机气象服务平台,免费提供实况、预报预警信息服务。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用高炮、火箭、飞机、地面发生器等,将适当催化剂引入云雾中,或用其他技术手段进行人工影响天气的行为。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省气象局办公室吴远志0591—8335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