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气象局解除重大气象灾害(暴雨) Ⅳ级应急响应的命令

发布时间:2026-07-29 09:44

福建省气象局解除重大气象灾害(暴雨)

级应急响应的命令

编号:2026–22号

根据最新天气形势预测,省局决定于2026年7月29日9时30分起,解除重大气象灾害(暴雨)Ⅳ级应急响应。

请省局办公室(应急办)、减灾处、观测处、预报处,气候中心、数据中心、服务中心、海峡所、保障中心、预警中心解除暴雨应急响应工作状态。请省气象台,各设区市气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气象局根据实际研判,变更或解除应急响应级别。

全省各级气象部门要继续加强天气监测预警,并做好本次天气过程的分析、总结和评估工作。

特此命令。

        命令人: 李全荣

                     2026年7月29日9时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