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气象局解除人工影响天气Ⅳ级应急响应的命令

发布时间:2022-11-28 14:33

福建省气象局解除人工影响天气Ⅳ级应急响应的命令

编号:2022- 36 号

根据天气形势分析,省局决定于11281445分解除人工影响天气Ⅳ级应急响应

请省局办公室(应急办)、减灾处、观测处、预报处,省气象台、气候中心、信息中心、大探中心、气象服务中心、气科所、灾防中心、机关服务中心、宣教中心、预警中心、南平市气象局、三明市气象局解除人工影响天气Ⅳ级应急响应

请各单位继续加强天气监测预警,并做好本次过程的分析、总结和评估工作。

特此命令。

命令人:

              202211281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