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气象局启动重大气象灾害(高温)Ⅳ级应急响应的命令
发布时间:2022-07-21 08:58
福建省气象局启动重大气象灾害(高温)
编号:2022– 18 号
根据最新天气形势预测,省局决定于2022年7月21日9时起,启动重大气象灾害(高温)Ⅳ级应急响应。
请省局办公室(应急办)、减灾处、观测处、预报处,省气象台、气候中心、信息中心、大探中心、气象服务中心、气科所、灾防中心、机关服务中心、宣教中心、预警中心进入高温Ⅳ级应急响应工作状态。请各设区市气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气象局根据实际研判,进入相应应急响应。
请各单位根据省局《关于加强高温防暑气象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各项气象服务工作。
特此命令。
命令人:张长安
2022年7月21日8时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