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气象局

一、主要职责

漳州市气象局实行以气象部门为主与地方政府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一、制定地方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重要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二、按照职责权限审批气象台站调整计划;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汇总、分发;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涉外气象活动。 三、在本行政区域内组织对重大灾害性天气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监测、预报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做出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 四、制定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方案,并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协调下,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防御雷电管理工作。 五、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六、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七、统一领导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部门的计划财务、机构编制、人事劳动、科研和培训以及业 务建设等工作;会同地级市人民政府对所辖气象机构实施以部门为主的双重管理;会同地方党委和人 民政府做好当地气象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八、承担福建省气象局和漳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领导

黄榕城    党组书记、局长

高诚良   

刘锦绣    党组成员、副局长

徐桂妹    纪检组长

三、所属机构

办公室、业务科技科、人事教育科、政策法规科、漳州市气象台、漳州市气象服务中心、漳州市信息网络与装备保障中心、漳州市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财务核算中心、漳州市气象局古雷分局、龙海区气象局、漳浦县气象局、华安县气象局、东山县气象局、长泰区气象局、云霄县气象局、南靖县气象局、平和县气象局、诏安县气象局、漳州市热带作物气象试验站、龙文区气象局

四、联系电话

  0596-2050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