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气象局
一、主要职责
泉州市气象局实行以气象部门为主与地方政府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一、制定地方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重要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二、按照职责权限审批气象台站调整计划;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汇总、分发;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涉外气象活动。
三、在本行政区域内组织对重大灾害性天气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监测、预报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做出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
四、制定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方案,并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协调下,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防御雷电管理工作。
五、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六、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七、统一领导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部门的计划财务、机构编制、人事劳动、科研和培训以及业务建设等工作;会同地级市人民政府对所辖气象机构实施以部门为主的双重管理;会同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做好当地气象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八、承担福建省气象局和泉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领导
叶宾宾
李伟堂
黄卫国
童华君 党组成员,副局长
林中鹏
三、所属机构
泉州市气象局办公室、泉州市气象局人事教育科、泉州市气象局业务科、中共泉州市气象局党组纪检组、泉州市气象局法规科、泉州市局财务核算中心、泉州市气象台、泉州市信息网络与装备保障中心、泉州市信息服务中心、安溪县气象局、南安市气象局、泉州市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惠安县气象局、石狮市气象局、晋江市气象局、德化县气象局、永春县气象局、九仙山站
四、联系电话
0595-22545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