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气象部门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3-04 17:20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和《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称《办法》)要求编制。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方面。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在福建省气象局网站--福建气象网(http://fj.cma.gov.cn)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并提供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福建省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路108号;邮编:350001;电话:0591-8335661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福建省气象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条例》《办法》等法规规章,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努力满足社会各界对气象部门政府信息的需求,确保了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省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初将信息发布情况列入各单位年度目标任务,以考核促进工作推进。积极回应社会公众诉求,以“安全、便捷、高效”为原则,调整优化网站模块,并相应修订《福建省气象局政府网站管理办法》,明确各单位责任分工,借助开普云平台开展常态化监管措施。全省气象部门加强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组织开展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加强对网站的日常监督检查,对网站运行维护情况进行动态监管,建立整改纠错机制。

(二)拓宽发布渠道,推进新媒体规范运行

全省气象部门落实《福建省促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七条措施》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强化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及“气政通”等政务平台规范运行管理的通知》精神,充分认识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政务平台传播党和政府声音、牢固占领意识形态主阵地的重要性,紧紧围绕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省局中心工作,强化发布、传播、互动、引导等功能,促进气象信息广泛传播。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切实履职尽责,着力打造一批优质的气象服务政务新媒体,建设更加权威的信息发布和解读回应平台,不断提升我省气象部门网上履职能力与气象服务水平。“八闽风云说”福建特色科普品牌通过“福建气象”微博微信、福建省数字科技馆等新媒体平台进行传播推广,总浏览量20万次以上。

(三)严格信息审核,规范信息发布流程

全省气象部门持续健全信息发布审查制度,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明确审核主体、审核流程,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坚决杜绝重要文字错漏、严重表述错误等问题。突出抓好日常监测检查,确保在不同平台发布的信息保持一致性和准确性。加强论坛、跟帖等互动环节管理,严禁公号私用。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确保发布的信息符合保密工作要求。主动对接省卫健委等部门,发挥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和气象融媒体中心优势,发布防疫信息3000余条,推送公益宣传信息1350条,推出“气象主播说防疫”系列音视频92条等,不断传递抗疫正能量,增强群众自我防疫意识和社会信心。突发预警信息合格率100%,得到国家预警中心的通报表扬,打造全国首个企鹅号传播矩阵。

(四)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内外网络安全

全省气象部门严格落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强化网络安全和信息发布等相关制度学习,开展安全防护情况检查及应急演练,完善工作流程及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对账号密码、个人信息的安全管理,落实账户安全责任制,账户账号要专人负责,定期更改密码,防止被盗用或被恶意攻击等安全事件发生。积极运用技术手段进行监控,健全网络舆情监测与网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据全国政府网站运维情况通报,“福建气象网站”综合排名位居全国气象前列。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0

86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

0

0

行政强制

3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60

917.6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福建省气象部门通过改版网站、修订管理办法等措施,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的进展,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各级气象部门信息公开的意识还需增强,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公开的时效性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借助政务新媒体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还需要进一步探索;三是需要继续在规范性文件公开、意见征集、政策解读等方面下功夫。

下一步,我省气象部门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国气象局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部署,执行好《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继续在规范和完善公开内容、提高公开时效、优化公开流程、提升信息化程度等方面下功夫。不断扩大新媒体应用途径,依法依规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审查与发布工作,认真分析梳理公众对气象部门政府信息的需求状况,及时准确公开气象服务保障信息,努力满足公众对气象部门政府信息的多方面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