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气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8 16:24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和《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称《办法》)要求编制。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方面。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在福建省气象局网站--福建气象网(http://fj.cma.gov.cn)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并提供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福建省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路108;邮编:350001;电话:0591-8335661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福建省气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条例》《办法》等法规规章,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努力满足社会各界对气象部门政府信息的需求。

(一)改版福建气象网站

积极回应社会公众诉求,以“安全、便捷、高效”为原则,调整优化网站模块,并相应修订《福建省气象局政府网站管理办法》,明确各内设机构及相关单位责任分工,落实常态化监管措施。加强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组织做好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及时排查和处置突发事件和敏感舆情风险。加强对网站的日常监督检查,对网站运行维护情况进行动态监管,建立整改纠错机制。

(二)推进政务新媒体规范运行

落实《福建省促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七条措施》要求,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强化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及“气政通”等政务平台规范运行管理的通知》,要求全省气象部门充分认识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政务平台传播党和政府声音、牢固占领意识形态主阵地的重要性,紧紧围绕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省局中心工作,以内容建设为根本,强化发布、传播、互动、引导等功能,促进气象信息广泛传播,切实提高气象服务满意度,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提升我省气象部门公信力、引导力、影响力、传播力。

(三)严格规范信息发布流程

一是持续健全信息发布审查制度。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明确审核主体、审核流程,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坚决杜绝重要文字错漏、严重表述错误等问题。二是突出抓好日常监测检查和督促整改,在不同平台发布的信息保持一致性和准确性。三是加强论坛、跟帖等互动环节管理,严禁公号私用。四是严禁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政务平台发布、传播违反宪法、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秩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等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

(四)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网络安全

切实加强对网络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和信息发布等相关制度学习,开展安全防护情况检查及应急演练,完善工作流程及应急处置预案,提高政务平台安全防护能力。加强对账号密码、个人信息的安全管理,落实账户安全责任制,账户账号要专人负责,定期更改密码,防止被盗用或被恶意攻击等安全事件发生。加强对政务平台的日常监管,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积极运用技术手段进行监控,发现违法有害信息要第一时间处理,发现重大舆情要及时处置并按程序报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0

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4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

0

0

行政强制

3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5

19.6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福建省气象局通过改版网站、修订管理办法等措施,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的进展,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意识还需增强,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公开的时效性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移动互联网时代,借助政务新媒体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还需要进一步探索。

下一步,我局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国气象局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部署,执行好《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继续在规范和完善公开内容、提高公开时效、优化公开流程、提升信息化程度等方面下功夫。不断扩大新媒体应用途径,依法依规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审查与发布工作,及时准确公开气象服务保障信息,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坚实气象保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