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气象局(本级)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10-20 11:32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要求编制。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方面。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福建省气象局门户网站--福建气象网(http://fj.cma.gov.cn)的“政务公开”“信息公开专栏”公布并提供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福建省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路108号;邮编:350001;电话:0591-87117971)。

一、概述

2019年,福建省气象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紧紧围绕气象中心工作和公众对气象工作的关切,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气象主管机构的基本制度,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努力满足社会各界对气象部门政府信息的需求,提高气象部门的公信力。

(一)深化政务公开

按照“五公开”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重点领域,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推进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工作,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1.加强行政决策和执行公开。重大决策实行预公开制度。主动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并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公开对中国气象局和省委省政府系列政策措施、重大工作部署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2.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气象部门重点工作,积极做好相关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进一步细化财政信息公开和“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3.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按照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提升依法办理水平和办理效率。

(二)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1.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制定福建省气象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修订年度政务公开目录,并按照工作要点和目录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责任单位。

2.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省气象部门互联网网站信息发布管理,严格保密审查工作并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所有信息公开前需经办公室负责保密人员和主管领导、网站编辑审查后,方可发布。妥善处理信息公开与保护个人隐私之间的关系,没有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事件。

3.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按时发布福建省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从2010年开始,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均在省局信息公开栏目发布。严格规范年度报告编写工作,内容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相关行政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人员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0

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

0

0

行政强制

3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8

10172.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福建省气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加强了组织领导,丰富公开内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尚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2020年,福建省气象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分析研究公众对气象部门政府信息的需求状况,努力满足公众对我省气象部门政府信息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