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10-20 11:41

2018年,福建省气象局进一步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公布福建省气象局2018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诉讼情况等五个方面。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福建省气象局门户网站--福建气象网(http://fj.cma.gov.cn)的“政务公开”栏目公布并提供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福建省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路108号;邮编:350001;电话:0591-87117971)。

一、概述

2018年,福建省气象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紧紧围绕气象部门中心工作和公众对气象工作的关切,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各级气象主管机构的基本制度,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努力满足社会各界对气象部门政府信息的需求,提高气象部门的公信力。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我局将福建省气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解为九大类任务,均明确了重点任务、责任单位以及完成时限并组织各单位按照任务分工抓好贯彻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省气象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机构职能、法规标准、气象科技、部门概况、灾害预警信息、突发气象灾害事件信息、行政许可规定、人事管理事项、议案提案、工作动态等。

2018年,全省主动公开信息7967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49次,具体统计数详见《福建省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8年度)。

(二)公开形式

1.网站。2018年,我局以福建省气象局门户网站和中国天气网福建省级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

2.新闻媒体。在福建政府网、福建日报、福建电视台等多家社会主流媒体多次向社会公众广泛发布有关气象信息,保障多角度、广范围地向社会公众发布气象信息。

3.其他形式。今年通过12121、LED气象显示屏、电话、电视、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等信息发布渠道及时发布公众普遍关注的天气预报、重要天气信息和气象预警信号,并宣传气象科普知识,扩大预警信息发布的覆盖面。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福建省气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数899件,申请办结数899件,按规定及时办结899件。

四、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2018年,福建省气象局无因依申请公开信息而收取或减免费用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福建省气象局无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