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防雷和升放气球“严执法、强攻坚、促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0-11 12:00    【字号:  

各区气象局、市气象灾防防御技术中心: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严执法、强攻坚、促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厦安办〔2021〕96号)和《福建省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防雷和升放气球“严执法、强攻坚、促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闽气办发〔2021〕4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气象部门工作实际,决定自即日起至2021年12月底,在全市气象部门开展防雷和升放气球“严执法、强攻坚、促提升”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厦门市委和福建省气象局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宣贯新《安全生产法》为契机,聚焦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强防雷和升放气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坚决防范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厦门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深入排查治理防雷和升放气球安全生产隐患问题,强化重点难点问题和重点任务清单攻坚,有效管控安全风险,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提升防雷和升放气球安全监管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工作任务

(一)严格执法

1.突出新《安全生产法》宣传贯彻。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的通知要求,把宣传和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由市局法规处牵头,集中开展一次全覆盖学习教育、一次全覆盖宣传活动、一轮全员专题培训、一次配套制度修订、一次全过程督导检查、致生产经营单位一封信、制定一份宣贯承诺书、张贴一幅新安全生产法等“八个一”活动,进一步提高全民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用法意识和安全风险防控意识,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提高全市气象部门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

2.突出对违法行为的查处。要重点查处打击无资质证、资质证过期从事防雷检测和升放气球活动,违反防雷装置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三同时”规定,瞒报事故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等非法行为。重点查处防雷安全管理混乱、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对重大事故隐患置若罔闻、隐患治理不到位、中介机构弄虚作假、拒绝或阻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等违法行为。

3.强化问题隐患整改。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按照“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总体要求,强化监督检查和监管执法,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举一反三抓好检查发现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切实做到闭环管理。严格落实“一抓到底、见底清零”工作机制,一般隐患要立行立改、及时整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限期整改,难硬重大隐患要领导挂钩、跟踪整改,有效化解管控安全风险,推动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4.强化协同联合执法检查。主动作为,牵头组织或配合其他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依职权开展执法。严格落实“双随机”检查执法要求,健全完善执法人员名录库和执法对象名录库,确保检查执法透明度和威慑力。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查处工作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核查处罚,努力做到精准执法。

(二)强化攻坚

1.推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要重点围绕危化品、燃气、石化等领域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梳理出重点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攻坚整治。要认真对照前期排查的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清单,实施差异化、针对性检查,督促整改。要采取“回头看”等形式,检查防雷、升放气球事故隐患是否整治,检查非法违法行为是否有效打击,检查风险隐患是否遗漏新生,不断加强防雷、升放气球安全监管强度。各单位挑选至少2家前期检查中发现隐患较多的企业进行一次隐患整改“回头看”检查。

要建立健全以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同为防雷安全第一责任人的防雷安全责任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加强对防雷安全重点单位的全面筛查和全覆盖检查,采取“双随机”抽查、专项检查、重点单位督查、企业自查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开展对监管对象的检查,确保防雷和升放气球领域全面监管到位,不留死角。要完善防雷和升放气球监管对象的检查台账,对设计审核、竣工验收、日常监管、隐患整改等相关资料统一管理,做到“一企一档”。

2.推进重点任务清单落实。要按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任务清单》要求,按照序时进度推进重点任务清单落实。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梳理出需要解决的机制、体制和重点难点问题,纳入重点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单位、配合单位、时间安排、任务内容等,形成一批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制度、机制、工程等成果。

3.推进“树典型、开小灶”落实。持续认真抓好“树典型、开小灶”整治工作,按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第二阶段的要求,适时召开现场推进会,推广有关监管部门和标杆企业经验,每个单位至少向市局法规处推荐1家单位作为先进典型,撰写典型材料报送市局法规处。对防雷和升放气球安全监管领域突出问题多、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落实不力的,要实施“开小灶”整治。

(三)促进提升

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各单位要梳理经验做法,形成、汇编主要制度成果,进行推广。要按照新《安全生产法》要求,结合《厦门市防雷安全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继续推动防雷安全分级分类监管,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根本遵循,认真落实“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敢于动真碰硬,全力保障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广泛发动,切实抓出实效。各单位于2021年11月29日前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送至市局法规处邮箱。

(三)强化督查考核。市局法规处将加强专项行动的督查考核工作,对于发现的责任不落实、专项行动推动不力、部门监管走形式、执法查处宽松软等问题,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并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推动相关工作。此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将纳入目标考核内容。

                                             

                                                            

厦门市气象局办公室

2021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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