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2026-00685
目录名称:应急管理
内容概述:
发布机构:
文号/备注:
发文日期:2026-05-15
根据最新天气形势分析,市局决定于2026年5月15日9时10分解除气象灾害(暴雨)Ⅲ级应急响应。
请市局应急办、市气象台、气象服务中心、数据中心、综合保障中心结束气象灾害(暴雨)Ⅲ级应急响应工作状态,各区局根据实际研判解除相应的应急响应级别。
各单位要继续做好相关气象服务,并做好本次过程的分析、总结和评估工作。
特此命令。
命令人:林秀斌
2026年5月15日09时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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