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2022-03289
目录名称:应急管理
内容概述:
发布机构:
文号/备注:
发文日期:2022-08-03
编号:2022-23号
根据最新天气形势分析和预报,市局决定于2022年8月3日12时35分启动气象灾害(暴雨)Ⅳ级应急响应。
请市局应急办、市气象台、气象服务中心、灾防中心进入气象灾害(暴雨)Ⅳ级应急响应工作状态,各区局根据实际研判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级别,各单位要按照流程做好应急响应工作。
特此命令。
命令人:林秀斌
2022年8月3日12时3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