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2022-03020
目录名称:应急管理
内容概述:
发布机构:
文号/备注:
发文日期:2022-06-17
编号:2022-16号
根据最新天气形势分析,市局决定于2022年6月17日9时10分将气象灾害(暴雨)Ⅲ级应急响应调整为Ⅳ级应急响应。
请市局应急办、气象台、气象服务中心、灾防中心、机关服务中心调整为Ⅳ级应急响应工作状态。
请各区局根据实际研判调整应急响应级别。
请各业务单位继续加强天气变化监测,做好后续预报服务工作。
特此命令。
命令人:李棠华
2022年6月17日9时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