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2019-13889
目录名称:应急管理
内容概述:
发布机构:厦门市局应急办
文号/备注:
发文日期:2019-08-25
厦门市气象局调整气象灾害(台风)Ⅱ级
应急响应为Ⅲ级应急响应的命令
编号:2019-27号
今年第11号台风“白鹿”(热带风暴级)今天10时中心位于广东省饶平县境内,近中心最大风速20米/秒(8级)。预计台风中心将以每小时25公里左右的速度向西偏北方向移动,强度逐渐减弱。厦门市气象台8月25日10时40分变更发布“台风预警Ⅲ级”,继续发布“暴雨预警Ⅳ级”。
根据上述情况,市局决定于2019年8月25日12时00分调整气象灾害(台风)Ⅱ级应急响应为Ⅲ级应急响应。
请市局办公室、业务处、气象台、气象服务中心、灾防中心、机关服务中心、各区局进入气象灾害(台风)Ⅲ级应急响应工作状态,按照流程做好应急响应工作。在应急响应期间,相关单位每天14:10前须向市局应急办(办公室、业务处)报送应急响应工作情况。
特此命令。
命令人:葛小清
2019年8月25日12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