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2019-13883
目录名称:应急管理
内容概述:
发布机构:厦门市局应急办
文号/备注:
发文日期:2019-08-23
厦门市气象局提升气象灾害(台风)Ⅳ级
应急响应为Ⅲ级应急响应的命令
编号:2019-25号
今年第11号台风“白鹿”(强热带风暴级)今天14时中心位于台湾省鹅銮鼻东偏南方向约570公里的洋面上,近中心最大风速25米/秒(10级)。预计台风中心将以每小时27公里左右的速度向西北方向移动,强度逐渐增强,于24日白天登陆或擦过台湾南部,并于24日后半夜到25日上午登陆福建南部到广东东部一带沿海。受其影响,24日起我市将有较强的风雨天气。
根据上述情况,市局决定于2019年8月23日15时15分提升气象灾害(台风)Ⅳ级应急响应为Ⅲ级应急响应。
请市局应急办、气象台、气象服务中心、灾防中心、机关服务中心、各区局进入气象灾害(台风)Ⅲ级应急响应工作状态,按照流程做好应急响应工作。在应急响应期间,相关单位每天14:10前须向市局应急办(办公室、业务处)报送应急响应工作情况。
特此命令。
命令人:李棠华
2019年8月23日15时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