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防雷安全监管,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防雷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生产经营单位的防雷安全生产水平,降低防雷安全风险隐患,根据市政府和福建省气象局有关要求,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防雷安全自查自纠工作。请你单位认真开展防雷安全自查自纠,并填写自查自纠表(附件1)。
今年,我局将继续开展信用监管,结合往年检查情况,对于信用较好的企业适当减少检查频次或免于检查,并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对于信用较差的企业将从严监管。有意愿参与信用监管的单位,请按要求填写信用承诺书(附件2)。
请于3月31日前将自查自纠表、信用承诺书、最新的防雷检测报告复印件及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报所属区气象局(思明区和湖里区生产经营单位请报市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备案(邮寄地址见附件3)。
即日起,市、区两级气象部门将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存在防雷安全隐患的,将督促整改落实;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整改落实的,将依法进行查处,并及时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上级监管部门反馈。检查和执法结果纳入信用信息管理,在信用平台和我局门户网站予以公开公示。
请各单位落实好防雷安全主体责任,积极配合我局监管工作。
附件:1.生产经营单位防雷安全自查自纠情况表
2.应安装防雷装置单位信用承诺书
3.自查自纠情况表邮寄地址
厦门市气象局
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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