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我局于2023年修改发布了《厦门市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名录库管理办法(修改版)》(以下简称《办法》)。根据《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服务市场,加强监督管理,维护公共安全,经研究,我局决定开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名录库新一轮入库和监督管理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我市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活动的单位(已入库除外),可自愿申请进入检测单位名录库。申请入库的,请按《办法》第九条提交材料。材料请提交厦门市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本轮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16日。
二、对已入库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进行核实,进一步开展监督管理。请各单位于2024年9月16日前按照《办法》第十三条准备好相关材料。
三、本次入库和监督管理联系人:陈琳 13799759602。
厦门市气象局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