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气象局提升气象灾害(暴雨)Ⅳ级应急响应为Ⅲ级应急响应的命令(编号:2026-10号)

发布时间: 2026-05-14 09:52    【字号:    

根据最新天气形势分析,市局决定于2026514950提升气象灾害(暴雨)级应急响应为级应急响应。

请市局应急办、市气象台、气象服务中心、数据中心、综合保障中心进入气象灾害(暴雨)级应急响应,各区局根据实际研判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级别,各单位要按照流程做好应急响应工作。在应急响应期间,相关单位每天14:10前须向市局应急办(办公室、业务处)报送应急响应工作情况。

特此命令。

命令人:林秀斌

                         2026514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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