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气象局解除气象灾害(台风)Ⅳ级应急响应同时维持气象灾害(暴雨) Ⅳ级应急响应的命令(编号:2025-67号)

发布时间: 2025-09-23 17:08    【字号:    

根据最新天气形势分析,市局决定于2025923日17时05分解除气象灾害(台风级应急响应,同时维持气象灾害(暴雨)级应急响应。

请市局应急办、市气象台、气象服务中心、灾防中心立即解除气象灾害(台风)级应急响应工作状态,同时维持气象灾害(暴雨)级应急响应工作状态。各区局根据实际研判调整相应的应急响应级别,各单位要按照流程做好应急响应工作。

特此命令。

命令人:林秀斌

                    2025年9月23日17时05分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