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气象局关于提升气象灾害(暴雨) Ⅳ级应急响应为Ⅲ级应急响应的命令

发布时间: 2022-06-14 15:31    【字号:  

厦门市气象局关于提升气象灾害(暴雨)

级应急响应为级应急响应的命令

编号:2022-13

根据天气形势分析,市局决定于20226141530分提升气象灾害(暴雨)级应急响应为级应急响应。

请市局应急办、市气象台、气象服务中心、灾防中心、机关服务中心进入气象灾害(暴雨)级应急响应工作状态,各区局根据实际研判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级别,各单位要按照流程做好应急响应工作。在应急响应期间,相关单位每天14:10前须向市局应急办(办公室、业务处)报送应急响应工作情况。

特此命令。

命令人:李棠华

                    2022614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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