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气象局将气象灾害(暴雨)Ⅲ级
应急响应调整为Ⅳ级应急响应的命令
编号:2019-07号
市气象台5月18日6时变更发布“暴雨预警Ⅳ级”:预计今天白天我市午后有雷阵雨,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北部的局部仍有大雨到暴雨。6小时累积面雨量可达40~60毫米,最大小时雨强20~40毫米。强降水时伴有强雷电和短时7~9级大风。
根据上述情况,市局决定于2019年5月18日08时40分将气象灾害(暴雨)Ⅲ级应急响应降为Ⅳ级应急响应。
请市局应急办、气象台、气象服务中心、灾防中心、机关服务中心、各区局进入气象灾害(暴雨)Ⅳ级应急响应工作状态,按照流程做好应急响应工作。在今天应急响应期间,相关单位14:10前须向市局应急办(办公室、业务处)报送应急响应工作情况。特此命令。
命令人:李棠华
2019年5月18日08时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