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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气象局下辖同安、翔安、海沧、集美等4个区级气象局。其区局主要职责如下:
重点围绕本行政区经济社会发展,开展气象服务工作,为区党政领导机关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服务;负责本行政区有关气象资料的观测、整理和上报;负责本行政区天气预警报制作和发布;负责组织和实施人工增雨作业;负责组织本行政区重大气象灾害的调查评估;负责组织对本行政区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负责对本行政区重点建设工程、城乡建设规划中与气象条件有关项目的评价、论证和审查;负责本行政区气象法规的贯彻执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