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气象局关于开展2021年雷电防护装置
检测质量考核工作的通知
为切实提高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促进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服务水平的提升,根据《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福建省气象局拟组织开展2021年全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检测质量考核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质量考核对象、项目、时间
(一)质量考核对象:在闽开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业务的检测资质单位。
(二)质量考核项目: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开展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项目。
(三)质量考核时间:2021年11月19日至2022年1月31日。
二、质量考核内容
(一)检测报告对雷电防护装置及其相关建(构)筑物真实情况的反映程度;
(二)检测方法的正确性;
(三)检测报告所载检测项目的完整性;
(四)检测所依据标准的适用性;
(五)检测数据的准确性;
(六)检测报告与原始记录的一致性;
(七)检测报告综合结论的正确性和改进建议的合理性;
(八)对检测单位已完成的检测项目,进行全部或部分要素(项目)的现场复核检测。
三、质量考核方式
考核组按5%的比例进行抽检考核(每个检测单位抽检项目最多不超过10个)。质量考核采取资料检查和项目验证两种方式。
四、质量考核结果应用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考核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示公开,并应用于以下方面:
(一)作为当地雷电防护安全监管的依据;
(二)作为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监管的依据;
(三)作为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信用管理的依据;
(四)作为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延续、升级的依据。
五、相关要求
(一)请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对照质量考核内容组织开展自查,准备好以下质量考核材料,并安排专人配合质量考核工作。
1.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机构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
2.已完成雷电防护装置检测项目登记表(见附件2);
3.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属于分公司的一并提交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4.《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复印件;
5.《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管理手册》复印件;
6.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及其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关系、技术职称证书材料复印件;
7.仪器、设备清单及其校准、检定证书复印件;
8.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已检测项目的检测协议、检测报告、原始检测记录复印件。
(二)请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于2021年11月24日前将附件1、2电子版和营业执照正、副本扫描件发送至邮箱:FJQX_FL@163.com。
(三)联系电话:0591-83357876。
附件:1.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机构情况登记表
2.已完成雷电防护装置检测项目登记表
福建省气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