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气象局,市局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气象部门人工影响天气重大突发安全事故处理能力,结合我市目前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实际情况,市局修订了《三明市人工影响天气重大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原《三明市人工影响天气重大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明气办发〔2016〕4号)同时废止。
各县(市、区)气象局要及时制定本辖区气象部门人工影响天气突发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并及时报市局业务科备案。
附件:三明市气象局人工影响天气重大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福建省三明市气象局办公室
202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