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气象局调整重大气象灾害(暴雨)Ⅲ应急响应为Ⅳ级应急响应命令

发布时间: 2019-05-18 11:16    【字号:  

 

编号:2019-11号

根据最新天气形势,市局决定于2019年5月18日11:00起调整重大气象灾害(暴雨)Ⅲ应急响应为Ⅳ级应急响应。

请办公室、业务科、气象台、服务中心、保障中心、雷达站、灾防中心立即进入重大气象灾害(暴雨)Ⅳ级应急响应状态,各县(市、区)气象局根据实际研判进入相应应急响应状态。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流程做好应急响应及各项气象服务工作。

特此命令。

 

 

命令人:王正廷

 2019年5月18日11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