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气象局 2020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5-28 10:45    【字号:  

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经市局党组研究,决定开展三明市气象局2020年市级事业单位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

本次公开遴选岗位为三明市气象服务中心(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综合业务岗1名。计划面向三明市县级气象局公开遴选。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三明市各县级气象局在编在岗人员,并符合遴选基本条件的可以报考。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政治坚定,具有良好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品德端正,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除试用期(见习期)不定等次外,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3.具有大学以上学历。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5年1月及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福建省气象部门工作人员调动管理办法》(闽气人函〔2016〕40号)相关规定和岗位回避要求。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若高职低报,并通过遴选的,按遴选岗位予以聘用。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4.试用期(见习期)内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及与年限有关的资格条件,均以到气象部门工作时间开始计算(含编制外工作时间),以2019年12月31日为截止时间,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

三、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组织报名、资格审核、考试、公示、调动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信息发布

遴选信息在NOTES网和三明市气象局气象政务管理信息系统公开发布。

(二)组织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所在单位在个人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根据干部政治素质、工作实绩等平时表现情况以及资格条件等进行严格审核把关推荐,签署意见并盖章。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箱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27日至6月9日。报名时,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职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材料纸质报送(快递)至三明市气象局人事教育科,地址:三明市梅列区麒麟新村12幢5楼,邮编:365000。逾期不予受理。寄件以寄出时间为准。

2.报名材料:(1)《三明市气象局2020年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2)身份证复印件;(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4)奖惩情况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报名材料按顺序装订。

(三)资格审核

市局人事教育科对报名人员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并将通过审核的报名人员名单汇总成册,并统一征求市局纪检组的意见。复核通过的报名人员,由市局人事教育科通知其参加考试。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由三明市气象局人事教育科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以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笔试卷面成绩满分为150分。

(2)笔试时间。2020年6月13日(星期六)下午14:30-16:30

(3)笔试地点。笔试地点设在三明市气象局。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参加考试,身份证须与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未带身份证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3.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1)笔试卷面成绩按90%比例折算后,与奖惩事项加减分相加减,形成总成绩。奖励事项加分计算上限为10分。考生总成绩将在三明市气象局NOTUS网和气象政务管理信息系统上进行公告。

(2)对于考试成绩相同者,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确定:若2名以上考生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名次按笔试卷面成绩排列;若笔试卷面成绩相同,则请考生提交参加工作以来获得的全部奖励,考生名次按奖励核定分数排列。

(3)如果参加考试人数少于3人时,报名人员的总成绩应达到80分以上。

(五)公示和调动聘用

1.市局党组根据考试总成绩进行集体研究,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综合考量确定拟遴选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若市局党组集体研究后认为无合适人选的,报省局人事处同意,该遴选职位可以空缺。

2.公示期满,对没有信访举报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遴选使用的,报省局人事处审批备案,试用三个月。

3.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遴选资格,返回原单位工作。

四、咨询监督

1.职位咨询。关于遴选职位资格条件、资格审核等方面问题,可拨打市局人事教育科的联系电话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598-8265267、0598-8220550。 

2.监督电话:市局纪检组0598-8296901 ,13509356711

五、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在报名时间内未及时交齐报名材料或报名材料不准确不规范等,造成审核不通过的,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行负责。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和违反考试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考生报名参加遴选考试产生的费用自理,并不得报销差旅费。

3.本公告由市局人事教育科负责解释。

附件:1.三明市气象局2020年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2.奖惩事项加减分办法

三明市气象局人事教育科

2020527

附件

三明市气象局2020年遴选工作人员

报名推荐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   )


照片

(请贴正面免冠

彩色照片)

入党

时间


加工作时间


专业术职称


健康

状况


熟悉何种业务和技


工作

职务


任现职 时间


岗位


学历

学位

全日制

教育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在职

教育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历年年度考核情况

除试用期外,是否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获得优秀等次的次数及年度

加分





最高表彰或荣誉奖励加分情况

评选时间

评选部门

表彰或荣誉奖励名称

等级

加分






受党纪政纪处分等扣分情况

受处分或诫勉次数

受处分或诫勉时间

因何事受何种处分或诫勉

扣分






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

称谓

姓名

年龄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报考人员考取遴选岗位后,与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人是否有回避关系


本人承诺:上述填写内容和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有效,符合遴选公告的报考条件。如有不实或弄虚作假,本人自愿放弃遴选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报名人员(签名):                           2020年   月   日

所在单位审核和推荐意见

审核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遴选机关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照片应使用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同时将照片电子版命名为“县(市、区)姓名”,通过电子邮箱发给遴选机关,格式为jpg,分辨率350dpi左右,规格100KB以下;

2.最高表彰或荣誉奖励情况,应填报与履职有关的县处级及以上表彰情况;

3.简历严格按照干部人事档案专审要求的格式填写;

4.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应包括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以及重要社会关系等,须提供最新、真实、具体的信息,并规范填写;

5.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和遴选机关对表格填写的内容进行层层审核把关,审核人应签署审核意见和单位是否同意报名的意见,如“情况属实,同意推荐(报名)”等。

附件

奖惩事项加减分办法

 一、加分办法。对任职期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每次加1分;根据《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或《福建省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办法(试行)》中规定的奖励种类,被授予国家级、省部级荣誉称号的分别加20分、15分,记一、二、三等功和嘉奖的每次分别加10分、5分、3分、1分,若年度考核优秀(连续三年优秀)同时又受嘉奖、记三等功的,不重复加分;个人获得履职有关的县处级、厅局级、省部级、国家级表彰的分别按1分、3分、5分、10分标准进行加分,受多次表彰的,以最高层次的表彰或荣誉为准,不累计加分。奖励证书及相关证件等须于遴选公告发布之前取得。

二、扣分办法。对任职期间有下情形的,予以扣分。一是曾受党纪处分的人员,其中开除党籍、留党察看、撤销党内职务、严重警告的不符合遴选资格条件,警告的每次扣1分;二是曾受行政处分的人员,其中撤职、降级、记大过、记过的不符合遴选资格条件,警告的每次扣1分;三是受诫勉的每次扣1分。因同一事由受到党纪处分、政纪处分或诫勉的,不重复扣分。

弄虚作假或不如实填报的,一律取消遴选资格,并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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