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经市局党组研究,决定开展三明市气象局2020年市级事业单位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
本次公开遴选岗位为三明市气象服务中心(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综合业务岗1名。计划面向三明市县级气象局公开遴选。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三明市各县级气象局在编在岗人员,并符合遴选基本条件的可以报考。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政治坚定,具有良好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品德端正,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除试用期(见习期)不定等次外,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3.具有大学以上学历。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5年1月及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福建省气象部门工作人员调动管理办法》(闽气人函〔2016〕40号)相关规定和岗位回避要求。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若高职低报,并通过遴选的,按遴选岗位予以聘用。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4.试用期(见习期)内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及与年限有关的资格条件,均以到气象部门工作时间开始计算(含编制外工作时间),以2019年12月31日为截止时间,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
三、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组织报名、资格审核、考试、公示、调动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信息发布
遴选信息在NOTES网和三明市气象局气象政务管理信息系统公开发布。
(二)组织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所在单位在个人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根据干部政治素质、工作实绩等平时表现情况以及资格条件等进行严格审核把关推荐,签署意见并盖章。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箱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27日至6月9日。报名时,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职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材料纸质报送(快递)至三明市气象局人事教育科,地址:三明市梅列区麒麟新村12幢5楼,邮编:365000。逾期不予受理。寄件以寄出时间为准。
2.报名材料:(1)《三明市气象局2020年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2)身份证复印件;(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4)奖惩情况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报名材料按顺序装订。
(三)资格审核
市局人事教育科对报名人员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并将通过审核的报名人员名单汇总成册,并统一征求市局纪检组的意见。复核通过的报名人员,由市局人事教育科通知其参加考试。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由三明市气象局人事教育科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以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笔试卷面成绩满分为150分。
(2)笔试时间。2020年6月13日(星期六)下午14:30-16:30
(3)笔试地点。笔试地点设在三明市气象局。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参加考试,身份证须与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未带身份证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3.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1)笔试卷面成绩按90%比例折算后,与奖惩事项加减分相加减,形成总成绩。奖励事项加分计算上限为10分。考生总成绩将在三明市气象局NOTUS网和气象政务管理信息系统上进行公告。
(2)对于考试成绩相同者,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确定:若2名以上考生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名次按笔试卷面成绩排列;若笔试卷面成绩相同,则请考生提交参加工作以来获得的全部奖励,考生名次按奖励核定分数排列。
(3)如果参加考试人数少于3人时,报名人员的总成绩应达到80分以上。
(五)公示和调动聘用
1.市局党组根据考试总成绩进行集体研究,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综合考量确定拟遴选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若市局党组集体研究后认为无合适人选的,报省局人事处同意,该遴选职位可以空缺。
2.公示期满,对没有信访举报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遴选使用的,报省局人事处审批备案,试用三个月。
3.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遴选资格,返回原单位工作。
四、咨询监督
1.职位咨询。关于遴选职位资格条件、资格审核等方面问题,可拨打市局人事教育科的联系电话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598-8265267、0598-8220550。
2.监督电话:市局纪检组0598-8296901 ,13509356711。
五、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在报名时间内未及时交齐报名材料或报名材料不准确不规范等,造成审核不通过的,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行负责。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和违反考试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考生报名参加遴选考试产生的费用自理,并不得报销差旅费。
3.本公告由市局人事教育科负责解释。
附件:1.三明市气象局2020年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2.奖惩事项加减分办法
三明市气象局人事教育科
2020年5月27日
附件
三明市气象局2020年遴选工作人员
报名推荐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岁) | 照片 (请贴正面免冠 彩色照片) | ||||||||||
入党 时间 | 参加工作时间 | ||||||||||||
专业技术职称 | 健康 状况 | ||||||||||||
熟悉何种业务和技术 | |||||||||||||
现工作单位 及职务 | 任现职 时间 | ||||||||||||
报名岗位 | |||||||||||||
学历 学位 | 全日制 教育 |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 |||||||||||
在职 教育 |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 ||||||||||||
历年年度考核情况 | |||||||||||||
除试用期外,是否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 获得优秀等次的次数及年度 | 加分 | |||||||||||
最高表彰或荣誉奖励加分情况 | |||||||||||||
评选时间 | 评选部门 | 表彰或荣誉奖励名称 | 等级 | 加分 | |||||||||
受党纪政纪处分等扣分情况 | |||||||||||||
受处分或诫勉次数 | 受处分或诫勉时间 | 因何事受何种处分或诫勉 | 扣分 | ||||||||||
工 作 简 历 | |||||||||||||
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 | 称谓 | 姓名 | 年龄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报考人员考取遴选岗位后,与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人是否有回避关系 | |||||||||||||
本人承诺:上述填写内容和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有效,符合遴选公告的报考条件。如有不实或弄虚作假,本人自愿放弃遴选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报名人员(签名): 2020年 月 日 | |||||||||||||
所在单位审核和推荐意见 | 审核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遴选机关审核意见 | 审核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
1.照片应使用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同时将照片电子版命名为“县(市、区)姓名”,通过电子邮箱发给遴选机关,格式为jpg,分辨率350dpi左右,规格100KB以下;
2.最高表彰或荣誉奖励情况,应填报与履职有关的县处级及以上表彰情况;
3.简历严格按照干部人事档案专审要求的格式填写;
4.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应包括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以及重要社会关系等,须提供最新、真实、具体的信息,并规范填写;
5.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和遴选机关对表格填写的内容进行层层审核把关,审核人应签署审核意见和单位是否同意报名的意见,如“情况属实,同意推荐(报名)”等。
附件
奖惩事项加减分办法
一、加分办法。对任职期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每次加1分;根据《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或《福建省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办法(试行)》中规定的奖励种类,被授予国家级、省部级荣誉称号的分别加20分、15分,记一、二、三等功和嘉奖的每次分别加10分、5分、3分、1分,若年度考核优秀(连续三年优秀)同时又受嘉奖、记三等功的,不重复加分;个人获得履职有关的县处级、厅局级、省部级、国家级表彰的分别按1分、3分、5分、10分标准进行加分,受多次表彰的,以最高层次的表彰或荣誉为准,不累计加分。奖励证书及相关证件等须于遴选公告发布之前取得。
二、扣分办法。对任职期间有下情形的,予以扣分。一是曾受党纪处分的人员,其中开除党籍、留党察看、撤销党内职务、严重警告的不符合遴选资格条件,警告的每次扣1分;二是曾受行政处分的人员,其中撤职、降级、记大过、记过的不符合遴选资格条件,警告的每次扣1分;三是受诫勉的每次扣1分。因同一事由受到党纪处分、政纪处分或诫勉的,不重复扣分。
弄虚作假或不如实填报的,一律取消遴选资格,并严肃处理。